建筑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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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在四楼的网吧面积怎么界定。

根据通规

4.3.7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布置和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且埋深不大于10m的楼层;
    2 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3 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4 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那如果网吧设置在四楼,网吧的整个场所面积是不是不能超过200平方米?还是里面的房间不能超过200平方米,但是网吧这个场所基本都是大开间的。房间数量很少,面积也少,所以这种网吧的公共区域面积又是如何界定?

现在很多网吧都开在商场里面,那商场里面的网吧场所内任意一点到通往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距离应该是25米,还是9米外加25%喷淋场所系数?然后疏散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又应该用多少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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