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建筑需要设消防车道?(注意不是环形消防车道)
3.4.1 工业与民用建筑周围、工厂厂区内、仓库库区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车辆基地内、其他地下工程的地面出入口附近,均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
3.4.2 下列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多层甲、乙、丙类厂房;
2 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乙、丙类仓库;
3 飞机库。
3.4.3 除受环境地理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条消防车道的公共建筑外,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仅设置1条消防车道时,该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中
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7.1.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假设有一座占地面积小于3000㎡的多层幼儿园,是否可以这么理解,按建规中,可以不设置消防车道,按照通规则需要设置消防车道,但最低设置一条车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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