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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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3.3.9规定: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现实中有一丙类厂房,一层是厂房,二层设置办公室(办公室对应的一层区域为厂房),二层有一个独立的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在厂房一层直通室外,不与厂房联通)。与厂房分隔部分满足分隔要求,问这样的办公室可以设在该厂房二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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