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冷库的防火分隔问题

       建规6.2.8条:冷库的库房与加工车间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确需开设互相连通的开口时,应采取防火隔间等措施进行分隔,隔间两侧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那么,采用阻燃金属夹芯板拼装的十几平方到几百平方的冷库,设置在商场超市内、丙类仓库内、食品厂房内等区域,是否要按照6.2.8条之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