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座相邻的丙丁戊类多层厂房,间距5m,较低一层外墙为防火墙,此防火墙上是否可以开设甲级防火门
防火规范3.4.1条注释3中规定: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6.1.5条文说明中(1) 对于因防火间距不足而需设置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必须设置的开口要符合本规范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
请问较低一侧设置防火墙,墙上是否可以设置甲级防火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