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省市消防设计典型问题回复汇编(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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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3:裙房首层出入口上方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挑檐?(6条)

73.1.《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计算指南(2020版)》第4.1.27条:
高层建筑(裙房除外)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73.2.《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38条:
《建规》第5.5.7条,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1 高层建筑低层设置的商铺,其外开门上方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挑檐?
2 高层建筑低层架空或局部架空,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位于架空区(建筑内),其出入室外的出口位置是否还需要设置防护挑檐?
3 位于高层建筑裙房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挑檐?《建规》第5.5.7条规定的防护挑檐,主要为防止建筑上部坠落物对人体产生伤害,保护从首层出口疏散出来的人员安全。防护挑檐可利用防火挑檐,与防火挑檐不同的是,防护挑檐只需满足人员在疏散和灭火救援过程中的人身防护要求。一般设置在建筑首层出入口门的上方,不需具备与防火挑檐一样的耐火性能。从本条规定的要求看,主要考虑安全出口的直接上方是否有门窗洞口及走廊(有坠落物掉落的可能),如果是屋面则可以不考虑防护挑檐,但从使用的角度考虑,宜设置雨篷。至于高层建筑低层架空或局部架空,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位于架空区,如果其上部无门窗洞口及走廊,则其出入室外的出口位置可以不设置防护挑檐;

73.4.《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5.1条:
设置防护挑檐的原因为“主要为防止建筑上部坠落物对人体产生伤害,保护从首层出口疏散出来的人员安全”,并且仅“高层建筑”有设置要求,因此高层建筑的一些特定的出入口可区别对待:
1)高层建筑裙楼安全出口的坠物伤人可能性与多层建筑一致,当裙楼凸出高层投影线超过1m时,可不设防护挑檐。
2)处于高层建筑投影线内首层各类房间直接对外的疏散门往往为火灾发生时首选安全逃生路线,应设防护挑檐。
3)高层建筑投影线下有人活动的架空层,出入口上方应设防护挑檐。
4)24m以下至少设置一处防护挑檐即可,例如三层设置后二层不必重复设置。
5)无障碍出入口应设防坠物挑檐,无障碍坡道为出入口的延续并与高层建筑相邻时也应设防护挑檐;

73.5.《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年版)》第1.4.8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7条规定,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位于高层建筑底层架空区域或裙房部分等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位置上方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挑檐?
答:位于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内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均应设置防护挑檐,建筑其他位置的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上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3.6.《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6.0.1条: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多层及高层建筑的裙房部分安全出口上方宜设防护挑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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