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话题

建规废止了5.5.17.4关于一、二级耐火建筑内营业厅疏散距离30米的强制性条文,是否意味着以后的项目都没有了大空间的概念呢?

【问】:建规废止了5.5.17.4关于一、二级耐火建筑内营业厅疏散距离30米的强制性条文,是否意味着以后的项目都没有了大空间的概念呢?
【答】:@杨永刚:不是,火通规条文说明疏散距离里明确了不包括大空间。

请写下您的评论评论

共 4 评论

南明离火 24-05-21

明显不是这个意思,没大空间那体育馆这些怎么设置

0 0 [回复]

phone0224 24-05-22

新的建规没出台前,废止的是条文的强制性,但是还是要按应字条款执行的。

0 1 [回复]

huanglong3721 24-08-08

0 0 [回复]

感叹 24-09-29

新出的通用规范就是个屎,你要各种配套没出,你就别出。出了又告诉你条文要是有写的不清楚的要看原规范。

0 0 [回复]

最新问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