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建筑防火 提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里的8.1.7的第3条和第6条是不是有冲突?

8.1.7 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远离城镇且无人值守的独立建筑、散装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外,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甲、乙、丙类厂房;
    2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甲、乙、丙类仓库;
    3 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4 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礼堂,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体育馆等建筑;
    5 建筑体积大于5000m³的下列单、多层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商店、旅馆和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档案馆,图书馆;
    6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及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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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又方又圆 24-09-27

不冲突,高层公共建筑必须设,多层公共建筑需要满足这些条件需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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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   回复: 又方又圆24-09-27

第3条说的是大于21米的住宅需要设室内消火栓,第6条又说的是大于15米的单多层民用建筑需要设。这个民用建筑是不是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有这个疑问。要是包括的话,到底是大于15米还是大于21米需要设室内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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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H2737 24-09-27

住宅建筑应该是套第三条就可以,而且不用太纠结,现在新建的住宅,21m以下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了,基本都是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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