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置市政消火栓的城镇道路和建筑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的道路沿消火栓一侧、 建筑外墙或附近设置消防水泵结合器沿车辆停靠的场地, 应留出一辆消防车车位的空间, 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以提示该区域在任何时候不允许被非消防车辆占用。
错误作法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12.0.1 市政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周围应设置防止机动车辆撞击的设施。 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5m范围内禁止停放机动车,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条文说明:12.0.1 本条规定是为保障市政消火栓、建筑的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的安全,避免被机动车撞坏或占用而妨碍消防车在火灾和应急时取水和向建筑供水的需要。在设置市政消火栓的城镇道路和建筑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的道路沿消火栓一侧、建筑外墙或附近设置消防水泵结合器沿车辆停靠的场地,应留出一辆消防车车位的空间,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以提示该区域在任何时候不允许被非消防车辆占用。
来源: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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