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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验小百科|(十二)消防电梯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城市高层建筑数量逐年攀升,高楼林立,为消防防火带来了新的挑战,防火要求较高的消防电梯应运而生。

消防电梯是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的电梯。其主要作用是:供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进入高层灭火;抢救疏散受伤或老弱病残人员;避免消防人员与疏散逃生人员在疏散楼梯上形成“对撞”,既延误灭火战机,又影响人员疏散;防止消防人员通过楼梯登高时间长,消耗大,体力不够。对于高层建筑而言,消防电梯能节省消防员的体力,使消防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提高战斗力和灭火效果。

消防电梯通常具有完善的消防功能如:配有末端双回路电源,即万一建筑物正常工作电源中断时,消防电梯的应急电源能自动投合,可以继续运行;具有紧急控制功能,即当楼上发生火灾时,它可接受指令,及时返回首层,而不再继续接纳乘客,只可供消防人员使用;消防电梯轿厢顶部预留有紧急疏散出口,万一电梯的开门机构失灵时,也可由此处疏散逃生;消防电梯轿厢内设有专用电话,在首层处还设有专用的操纵按钮等相应消防功能。







一、哪些建筑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 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一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二是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的丁、戊类厂房;

5.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汽车库外,建筑高度大于32m的汽车库。

设置消防电梯的目的之一,是节省消防员的体力,使消防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根据在正常情况下对消防员的测试结果,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一般不大于23m,否则,人体的体力消耗很大。对于地下建筑,由于排烟、通风条件很差,受当前装备的限制,消防员通过楼梯进入地下的困难较大,设置消防电梯,有利于满足灭火作战和火场救援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应设置消防电梯,主要指当建筑的上部设置了消防电梯且建筑有地下室时,该消防电梯应延伸到地下部分。除此之外,地下部分是否设置消防电梯应根据其埋深和总建筑面积来确定。










二、消防电梯的设置及分隔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因为火灾时,为确保消防电梯能够可靠、正常运行。当建筑内发生火灾后,一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或消防队进入建筑展开灭火行动,均会有大量水在楼层上积聚、流散。因此,为确保消防电梯在灭火过程中能保持正常运行,消防电梯井内外就要考虑设置排水和挡水设施,并设置可靠的电源和供电线路。

建筑内的防火分区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一般在火灾初期,较易将火灾控制在着火的一个防火分区内,消防员利用着火区内的消防电梯就可以进入着火区直接接近火源实施灭火和搜索等其他行动。对于有多个防火分区的楼层,即使一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受阻难以安全使用时,还可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因此,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部消防电梯是十分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消防电梯前室的隔墙,不能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代替。










三、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设置要求




1.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

2.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 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3.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m²,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 2.4m。值得注意的是,当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采用剪刀楼梯间时,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²,且短边不应小于2.4m。同时,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也是有要求的,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住宅建筑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5m²。而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0m²;住宅建筑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

4.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建筑所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而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6.为了火灾时可将产生的大量烟雾在前室附近排掉,以确保消防队员顺利扑救火灾和抢救人员。前室内应设有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设施。

7.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8.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

在消防电梯间(井)前设置具有防烟性能的前室,对于保证消防电梯的安全运行和消防员的行动安全十分重要。 消防电梯作为火灾时相对安全的竖向通道,其前室靠外墙设置既安全,又便于天然采光和自然排烟,电梯出口在首层也可直接通向室外。一些受平面布置限制不能直接通向室外的电梯出口,可以采用受防火保护的通道,不经过任何其他房间通向室外,该通道要具有防烟性能。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住宅建筑而言,当户门直接开向三合一前室,或户门直接开向单一安全出口的合用前室时,确实没有在其他位置开设管井(电井)检查门的条件,因不超过三户,风险相对较低,因此允许在前室开设检查门。除此以外的情形,管井(电井)检查门不应设置在消防电梯前室。










四、消防电梯功能要求




1.应能每层停靠(含避难层停靠功能)。

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

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8.应设置末端双电源切换装置。

消防电梯应能每层停靠,包括地下室各层,着火时,要首先停靠在首层,以便于开展消防救援。对于医院建筑等类似功能的建筑,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净面积还需考虑病人、残障人员等的救援以及方便对外联络的需要。






五、消防电梯开关按钮的设置及形式要求




1.消防电梯开关应设置在消防员入口层的前室内,且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水平距离2m范围内、距地面高度1.8m至2.1m之间。

2.消防电梯开关可采用电梯三角锁或玻璃保护的按钮,通常会采用玻璃保护的按钮。

3.消防电梯开关用于控制消防电梯在“消防员服务状态”运行。按下消防电梯开关后,所有的层站控制和消防电梯的轿厢内控制均应失效,所有已登记的呼梯均被取消,消防电梯返回并停留在消防员入口层,且轿门和层门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并完全由轿厢内消防员控制

六、消防电梯检查测试方法




1.核查消防电梯检测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

2.测量消防电梯前室面积、首层消防电梯间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通道的长度。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和通道长度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使用首层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检查消防电梯能否下降到首层并发出反馈信号。

4.模拟火灾报警,检查消防控制设备能否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下降至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5.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不少于2次的通话试验,通话语音清晰。

6.使用秒表测试消防电梯由首层直达顶层的运行时间,检查消防电梯行驶速度是否保证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

本文转自公众号: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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