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施工图纸,多层小区,西南角有一栋3层幼儿园。原设计合同水泵房,消防水泵幼儿园和小区分开,也就是幼儿园一用一备,小区一用一备。请问:小区消防水泵和幼儿园消防水泵是否可以合用?具体参考哪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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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 20-12-2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6.1.11 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矿企业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且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hm2; 2 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000m2; 3 公共建筑宜为同一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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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波 20-12-26
产权单位相同可以共用,不同需要分开。具体参《消水规》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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