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所示,因二次装修改造,场所性质变为娱乐场所,走道末端距离已超规范的要求,可否将图内的泡浴区房间改为楼梯前室,再在楼梯间的隔墙上开启一道乙级防火门通往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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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回答
二公子二公子 23-07-26
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能随意改变,如果确实需要更改,要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或者相同资质的单位的同意,在设计校核满足承载力及消防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变更,需要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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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沐 回复: 二公子二公子23-07-26
主体建筑属于商住合建建筑,本层属于裙楼,主体建筑功能属于商业用途,只是原主体建筑该层不是用于娱乐场所。现因为娱乐场所且存在走道末端问题,需要考虑我说的问题。
周家斌 23-07-26
技术上可以
小马 23-07-27
但是加了个前室
第一个,要保障前室的面积不小于6平方。我看图上好像够
在一个,这样不是成防烟楼梯间了?还要考虑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烟问题
还一个,你这一层肯定不止这一个疏散楼梯,那这个楼梯如果增置前室改成防烟楼梯间,其他几个楼梯间不跟着改说不过去啊
澜沐 回复: 小马23-07-27
面积经过计算,不低于6个平方。
改造的前室,按照现行规范的要求进行去设置(墙、门、防烟问题)。
该楼层所有疏散楼梯间均有前室,现在是考虑要给该楼梯间设置2个前室。
这样子是否就可以施行为这个楼梯间增加一个前室了?
小马 回复: 澜沐23-07-27
不好意思没认真看你的问题,仔细看了一下明白你的施工思路了,
这种方案我实际中遇到过,但是不知道审图给不给过。要不先报审试试,如果认识当地建审科的人了可以提前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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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建筑属于商住合建建筑,本层属于裙楼,主体建筑功能属于商业用途,只是原主体建筑该层不是用于娱乐场所。现因为娱乐场所且存在走道末端问题,需要考虑我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