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设计戊类厂房时,周围房间有大于100平方米的配餐间、食堂以及一个展示车间,对于这些房间是否应当考虑排烟呢?个人倾向于按整栋建筑定性为戊类,不设计排烟。有同事提出验收时可能会提出这类房间人员经常停留,有公共建筑的属性,应当设计排烟。看法不一,故请黄老师赐教解惑,想听听老师的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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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回答
牛疼 23-07-13
可开启外窗可以作为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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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lyplszq 23-07-13
戊类厂房,不需要排烟。
但这些房间,需要排烟。
浅水吟溪 回复: hnlyplszq23-07-13
是因为这些房间的功能具有公共建筑的属性吗
hnlyplszq 回复: 浅水吟溪23-07-13
是的
潘天坤 24-06-21
楼主列举的这些区域(食堂、配餐间等)可能属于偏公共建筑性质的辅助用房,并且面积比较大,可能可燃物较多或者经常有人停留,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建议结合地区技术文件和地区设计、审查、验收专家们的意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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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这些房间的功能具有公共建筑的属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