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建筑防火 提问

各位老师,麻烦请教想问问商业服务网点的界定

本人现在碰到了数个项目,位于一个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含一二层),因为房东是同一人,以及原先监管力度不严格,租客将二层所有分割连通,设置了一部公共楼梯,每个铺面还有一部自己楼梯,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改变了使用性质,不能视作商业网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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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9 回答

消防网友80354 23-04-16

按照公共建筑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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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丁   回复: 消防网友8035423-04-16

收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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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914067@qq.com 23-04-16

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没有,如果超过这种情况是违反了商业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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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丁   回复: 286914067@qq.com23-04-16

谢谢,是超过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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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黄河 23-04-16

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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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丁   回复: 消防黄河23-04-16

谢谢黄老师,这种情况如果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的话是不是直接不能做了,因为之前碰到过这种项目,有的松些就放过去了,有些相关部门的意见是改变了整个建筑的性质,意思是从住宅变成了商住组合建筑,要求整改还原,是否确实有这些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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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黄河   回复: 隔壁老丁23-04-17

是的。住宅改为公共建筑,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的相关要求及参数都有变化。需要按公共建筑重新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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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丁   回复: 消防黄河23-04-18

好的,谢谢,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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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914067@qq.com 23-04-16

那就没有办法了,按公共建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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