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8.3.1对于工业建筑和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求只对丙类作了要求。废止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强规8.4.1,其中第13点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问题一:甲乙类厂房、库房是否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问题二:设有机械排烟、防火卷帘、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的丁类建筑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是局部设置探测器用于联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