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计师-消防问题集锦(1-50问)!
石峥嵘 刘丽波:本文整理“给排水设计师QQ群”的50个问题(1至50问),解析回答如下:
问题50:水幕系统需要单独设置消防泵吗?
回答:可以和其他消防给水系统合用消防泵,需复核水泵扬程及流量等相关要求。
解析:当水幕系统规模不大时,可以考虑采用局部应用系统。
问题49:请教一下各位,防火卷帘上的水幕系统,可以安装个电磁阀接在喷淋管网上吗?
回答:水幕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通常会大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接入的可能性不大。
解析:满足局部应用条件的水幕系统,可以接入自动喷水灭火、消火栓等水灭火系统,但主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要求。
防火卷帘的水幕系统,属于防护冷却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应与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常不能满足要求。
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或感温雨淋报警阀(6.2.1),这两类阀门均应满足相关的产品标准要求,不能随便采用电磁阀替代。
另外,防护冷却系统和防护冷却水幕,均没有保护防火卷帘的实际意义,防火卷帘分类很多,其中的无机特级防火卷帘和水雾式(汽雾式)钢质特级防火卷帘,均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不需要另外的防护冷却系统保护。参专题:防护冷却系统•防护冷却水幕-区别及应用!
问题48:北方地区,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其不供暖的封闭阳台是否需要设置喷头?如需要,如何设置?
回答:需要设置喷头。建议局部保温处理。
解析:封闭式阳台可能作为室内功能区或堆放杂物,应视为室内空间。
问题47:根据《消水规》第9.2.1条要求,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的井底、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仓库等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这些消防排水设施是否属于消防负荷?
回答:参专题:何谓消防负荷?消防排水泵是否属于消防负荷?
问题46:屋顶单独设置的风机房、水泵房等设备用房,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保护?
回答:参专题:突出屋顶的设备房(风机、水泵等)-是否设置消防设施?
问题45:《建规》第8.1.8条:消防水泵房与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建规》图示中设置于地下室的两个设备用房除挡水门槛外,室内外均设置了截水沟,而在《消水规》第9.2.1条中只有消防泵房要求设置消防排水措施,消防控制室是否只需要设置挡水门槛?
回答:依《建规》图示执行。
解析:《消水规》适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并不针对消防控制系统,具体要求应依《建规》图示要求执行。
问题44:室内外合用消防水泵系统,现场检测时,室外消火栓栓口测得压力为0.4MPa,专家验收提出要设减压措施,如何处理?
回答:规范没有对室外消火栓栓口的最大压力提出限制要求,应可以不采取减压措施,具体宜根据消防车取水口压力需求确定。
解析:室外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取水,最大供水压力应视消防车取水口压力需求确定。同时,考虑室外消火栓也兼有室内消火栓的灭火功能,可参照《消水规》(7.4.12-1)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超过0.5MPa,大于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7.4.12-1)。
室外消火栓栓口测得压力为0.4MPa,不会影响消防员操控,是否影响消防车取水,可另行咨询确定。
问题43:每层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9米的办公楼,市政水压为0.3MPa,需要设置消防水池及泵房,甲方要求不设置,六层顶消火栓栓口动压达不到0.25MPa的要求,怎么办?
回答:应设置消防水泵及稳压泵等加压设施,当不满足消防泵从市政管网直接取水的条件时,还需设置消防水池。
解析:本例尚需考虑室外消防给水要求,如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室外消防给水要求,尚需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问题42:钢结构厂房,无法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仅在消防泵房设置稳压泵及有效容积为150L的气压罐,是否可行?
回答:当工业建筑采用安全可靠的给水形式时,可行。
解析:《消水规》第6.1.9条第2款规定,对于除第1款规定外的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置稳压泵。
气压水罐有效容积150L是最低标准,具体尚应符合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的要求。《消水规》(5.3.4)
何谓安全可靠的给水形式,可参专题: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原则,采用稳压泵或市政供水替代的保障措施!
问题41:建筑高度小于54米的住宅小区,共11栋住宅楼,采用一个消防系统,消防水泵可以不设备用泵吗?
回答:应设置备用泵。
解析:对于消防给水泵,建筑高度小于54米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可以不设备用泵(《消水规》5.1.10-1)。但向两栋或两栋以上建筑供水时,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消水规》8.1.2-1)。由一台消防水泵向环状给水管网供水,实际意义不大,建议设置备用泵。
问题40:一个改造项目,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立方米的一层老年照料设施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吗?
回答:15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属于重要公共建筑物,当达到此规模时,参《消水规》6.1.9要求,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有关重要公共建筑物的确定,参专题:重要公共建筑,概念及范围!
问题39:喷漆喷砂车间,长度132m,宽度16m,高度9m。根据《自喷》规范附录A,喷漆车间为严重危险级II级,再根据《自喷》规范4.2.6.3条,得出该喷漆车间需要设置雨淋系统。不知对不对,请各位指教。
回答:本喷漆喷砂车间建筑可定性为甲类厂房(3.1.1),因《建规》中没有明确甲乙类厂房仓库的自动灭火设施,如本车间符合设置雨淋系统的条件,可以采用雨淋系统。
解析:甲类厂房仓库如何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参专题讲解:甲类厂房仓库-自动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疑难探讨!
问题38:请问一下,室外埋地消防管道,埋设深度在冻土层以下300 mm 然后穿越冻土层到消火栓那一节管道需要做保温处理吗?
回答:管道是否需要保温,关键是平时管段是否有水,如有水存在,需要保温。
问题37:问一下大家,现在消防水泵的水锤吸纳器是每台水泵设置一个还是一套管网设置一个?
回答:管网相通的系统可设置一个,但必须考虑设置在有利于吸纳水锤的位置,与主管网直接连通,不宜通过弯道连通。
问题36:单独的6层住宅地下室带储藏,是否设消火栓和自喷系统?储藏室建筑定义为丙2类了。
回答:参专题讲解:民用建筑库房、住宅储藏室-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问题35:一个多层,4000多平方米的接待室要做喷淋系统吗?里面就是跟旅馆设置一样,标准单间。公司内部用的接待室。还是我改为宿舍好点。
回答:需要设置。
解析:不建议改为宿舍。宿舍都是常住人群,对周围环境比较熟悉,接待室外来人员比较多,对周围环境陌生。建议接待室按旅馆类建筑设置消防设施。
问题34:请问各位,现在有个项目,是高层住宅(没超过100米)加三层商业的组合楼(商业高11.6米),各自分开疏散,不连通。按照建火规5.4.10说室内消防水可以分开算取大值,那这栋楼的室外消防水量怎么算呢?按照规范后面条文解释,体积按照整栋楼来算,那火灾延续时间是按照高层楼的商业楼来还是跟室内消火栓一样,分别看高层住宅和多层商业,然后按照大的那个来?
回答:室外消防用水量按高层公共建筑,依整体体积(含住宅)查《消水规》表3.3.2确定,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考虑(《消水规》表3.6.2其他公共建筑)。
解析:根据《建规》5.4.10条第3款的规定: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其他防火设计包括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布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等。
住宅与其他功能组合的高层建筑,当与一种功能的公共建筑合建时按其他公共建筑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取2h;当与二种及以上功能的公共建筑合建时按高层综合楼建筑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取3h。《消水规》表3.6.2
问题33:切线泵禁止使用了吗?
回答:消防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不满足此要求的水泵不能选用。
解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1.6.4条要求消防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选用消防泵时,应复核《检验报告》(型式试验)中的性能曲线,不满足要求的水泵不能选用。
通常情况下,切线泵的性能曲线没有一定的坡度,难以实现压力与水力控制的要求,不能选用。
问题32:请教一下,学校的高考监控室适不适合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可以采用普通喷淋系统吗?还是只上灭火器就可以?
回答:监控室可以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但是,是否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需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对于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监控室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如属于不适宜用水的场所,则可以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2、如将监控室定为“特殊重要设备室”,则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至于哪些情况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可参专题:特殊重要设备室!
问题31:设有稳压设备的高位水箱,出水管的流量开关设于何处?
回答:本条要求,争议较大,参专题讲解: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流量开关位置的争议及探讨!
问题30:喷淋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以接在报警阀之后的管道上吗?
回答:非特殊情况,不可以。
解析:报警阀组为单向流动的组件,对于消防水泵接合器仅为一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情况,功能上没有太多影响,但不符常规,存在不确定因素,非特殊情况,不应采用。
问题29:双栓消火栓已经被禁用了吗,为何国标图集15S202中,还有双栓消火栓箱?
回答:不建议使用,确有困难,可以采用双立管双栓的室内消火栓。可参专题:室内消火栓系统能否使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解析:规范并没有禁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两个消火栓设置在一处,降低了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不提倡采用。但有些住宅建筑的交通核比较紧张,在住宅前室内设置双立管双栓还是可行的,具体参见专题。
问题28:请教个问题,下图中间墙都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建筑按照丙类厂房中间仓库设计,灭火设施是按照整体考虑,还是分别按照仓库和厂房考虑?
回答:参考专题:中间仓库-设置原则,争议处置、探讨!
解析:本例建筑定性,可能适合物流建筑,具体应与建筑专业协商。
问题27:二类高层的宿舍的卧室,是否需要设置喷头?
回答:不需要。
解析:根据《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第7.1.7条,卧室不属于公共活动用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宿舍居住的人群对宿舍的疏散路径很熟悉,不同于旅馆建筑居住的人群,所以,宿舍建筑的部分消防设施设置要求比旅馆建筑相对宽松。
问题26:多层宾馆的卫生间是否需要设置喷头,二类高层宾馆的卫生间不需要设置喷头吗?
回答:可参专题:卫生间、浴室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和火灾报警系统?
问题25:我想咨询一下,下图是条120米长的地下通道,从车库到地面,需要设置喷淋、消火栓和防排烟系统吗?
回答:均需要设置。
解析:这个车库出入口过长,不同于常规的车库出入口,应依据出入口是否存在可燃物或有无人员停留等情况,确定其是否设置消防设施。
考虑通道有车辆通行,存在火灾风险,也有可能有人员停留,因此,应依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应处于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保护范围内,并应设置排烟系统。当车库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同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车库没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在车库的出入口位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具体参见专题讲解:汽车库出口坡道-是否要设置自动灭火或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问题24: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办公建筑等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个“3000平方米”是指建筑单体的总面积还是空调房间的总面积?
回答:是指建筑单体的总面积。
注:当设置集中空调的区域与其他区域采取了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且疏散相对独立时,可以仅计算集中空调区域的总面积。
参考专题: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怎样区分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
问题23:地下室的消防排水是按防火分区设置还是按整个地下室设置?
回答:原则上,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解析:不同防火分区是相互独立的,通过防火墙或防火卷帘、防火门等设施分隔,如需共用排水设施,则需考虑不同防火分区的排水连通问题,会涉及防火封堵等一系列问题。
问题22:咨询一下,舞台的防火幕布必须有水幕系统保护吗?
解析:当采用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均符合要求的防火幕时,可以不采用水幕保护。
解析:当采用仅耐火完整性符合要求的防火幕时,需要附加水幕保护,请注意,这里的水幕是指用于幕体喷淋冷却的防护冷却水幕,不是防火分隔水幕,要注意设计参数的区别,具体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问题21:对于8至18米的《自喷规》表5.0.2规定的场所,可否采用小流量消防炮代替普通喷淋系统?
回答:适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不应采用消防炮(即自动射流灭火装置)。
解析: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依赖于火灾探测、跟踪定位及自动控制系统,安装调试要求高,运行维护要求严格,稳定性和可靠性均无法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应仅适应于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主要是指超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高度的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5明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适应于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
问题20:一个宝塔项目,消防水池建在山顶,建筑设置在半山腰,高差大概80米,水平距离1000米左右,这种可行吗?
回答:如果高位消防水池的水量、流量及扬程等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可行。
问题19:请教一下,待产间、分娩间、手术室是否都按手术室对待,不用设置喷淋系统?
回答: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6.7.4条,血液病房、手术室和有创检查的设备机房,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待产室和分娩室是否可以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解析:如待产室和分娩室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超越了规范条文要求,应注意保存好相关纪要。
问题18:雨淋系统是按几个作用面积同时开启来计算消防水池容积的?
回答:通常情况下,雨淋系统的用水量应以保护对象或保护区域为单位来确定。当采用多套雨淋报警阀保护同一对象或区域时,应按多个雨淋阀组同时开启的总流量确定。
注1:雨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表5.0.1的规定值确定,且每个雨淋报警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表5.0.1中的作用面积。
注2:当保护区域面积过大,又无法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时,可以采取虚拟分区的形式,确保每个着火点所在的分区及相邻分区同时动作。
问题17:麻烦问一下,商业(2,3层的排铺)外走道需要设置喷头吗?
回答:当室内场所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外走道应同步设置。
解析:商业外走道不同于普通的外廊走道,往往人员密集,且可能摆置其他物品,应和室内部位同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寒冷地区无法设置洒水喷头的情况,应确保外走道无可燃物,且应满足疏散走道的耐火等级及装饰装修材料要求。
问题16:请问一下,辣椒加工厂的生产车间需要设置喷淋系统吗?
回答: 辣椒加工生产车间可定性为丙类厂房(3.1.1),建议参照《建规》8.3.1条第2款的相关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注:通常情况下,辣椒加工厂可定性为丙类厂房,但请注意:制作辣椒粉的车间,其碾磨部位可能需要定性为乙类(3.1.1)。
问题15:多层(6层)住宅楼+部分小高层(10层),地下车库连通,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都是正常分开设置,请问地上的多层住宅楼部分还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吗?
回答:如地下车库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则多层住宅也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解析:根据规范的适用原则:地上部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地下部分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地上建筑高度不大于21米的住宅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8.2.1-2)。
但是,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3条,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出于安全考虑,当地下车库设置了消火栓系统时,建议地上住宅楼也同步设置。
问题14:一座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分成小于700平方米的三段,之间用防火墙分隔开。这种情况仓库就不用设置喷淋系统,又省了设计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等,这样设计合理吗?
回答:不可以。
解析:一座建筑无论分成几个防火分区,仍视为单座建筑,达到《建规》第8.3.2条要求的单座仓库必须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问题13:一个单层丙类库房2600平方米,脱缝做成两栋小于15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这样可以不设置喷淋系统吗?
回答:不可以。
解析:根据《建规》第3.5.2条,两座丙类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最小防火间距6米。因此,本例中的丙类仓库不能脱缝成两座贴临的建筑,只能以单座仓库的形式存在。
问题12: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是否一定要高于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
回答: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但对于突出顶层以上的部分设备用房,不做严格要求。
解析: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稳压设施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但对于突出顶层以上的部分设备用房,可能存在一定困难,考虑这些设备用房的火灾负荷小,人员少,因此不做严格要求。
问题11:室内高位消防水箱能否为室外消火栓系统管网补水定压?
回答:可以。
解析: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水量,并保证相应的水压要求(5.2.2),可以作为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补压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栓水规》5.2.1所确定的消防水箱容量,主要是储存火灾初期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如同时应用于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适当考虑增加消防水箱的容量。
问题10:请教一下各位老师,那种商业步行街,中间有外廊(室外露天)连接,地下室为车库,室内消防用水量按单栋建筑体积算,还是整个商业的体积?
回答:按整个建筑的体积计算。
解析:不同建筑通过符合规范要求的连廊或天桥连接,不影响各建筑的独立性。但不同建筑通过地下室连通(与地下车库在同一底盘上),整体应按一座建筑考虑,体积按地上和地下之和计算。
问题9: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希望帮忙分析一下:一个小厂区,一个办公楼(不大于一万立方米),几个戊类库房,周边市政给水管线为一条,室内未设置消火栓,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室外用水量180立方米;现在的做法是室外做个消防水池,设置了2个消防车取水口,建筑都在150米的保护半径中,现在消防的图审意见是依据 建规第8.1.2条,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依据这条不认可消防水池设置取水口的做法。
回答:满足保护半径要求的两个消防车取水口,可按两个室外消火栓计算(6.1.2、6.1.5),需注意以下要求:
1、两个取水口距离和吸水高度等,满足两台消防车同时取水要求(4.3.7、6.1.2)。
2、当建筑物有消防扑救面时,两个取水口均位于扑救面一侧,且不影响灭火救援(7.3.3)。
3、如建筑物设置有水泵接合器,取水口位置还应满足与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要求(5.4.7)。
问题8:下图中,高位消防水池距减压水箱75米,减压水箱前设置了减压阀组,合适么?
回答:如浮球阀的工作压力满足要求,则不用设置减压阀组。
注:也可参考《栓水规》图示:如果减压水箱进水管压力过高,建议采用淹没出流并设置水位控制器控制进水。(6.2.5)
问题7:自由贸易区(水果批发)的集装箱(铁皮)空箱的堆场的消防用水量应采用什么标准?集装箱是难燃物(套可燃物堆场的消防用水量55L/s,3小时)可又没有别的依据。
回答:在《栓水规》中找不到相关依据,可参考《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16)关于集装箱货场的消防用水量(15L/s,火灾延续时间1h)。
解析:虽然集装箱是空的,但存在不确定性(不能排除有可燃物的可能性),因此建议参考《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16)处置。
问题6:要确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需计算建筑体积,建筑体积包含地下室吗,或者说建筑体积包含汽车库体积吗;还是说汽车库和其他部位为两个防护区,分别计算取最大值?
回答:在确定公共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时,需计算建筑体积,是否包括地下室或汽车库体积,应视彼此之间的分隔情况确定!
解析:公共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体积相关,当地上与地下有连通时(包括电梯、疏散楼梯等),则按地上与地下总体积算(包括汽车库),如地上与地下完全不相通时,则地上和地下可以依据各自体积分别计算。
住宅建筑和汽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取值,均没有涉及体积大小。
问题5:消火栓布置的时候,两个阀门之间的消火栓数量不超5个,请问,这5个消火栓每个消火栓还单独设阀门吗?
回答:参专题讲解:消火栓环管设置原则,单层环管检修阀门要求!
问题4:问一下室外一层停车棚,停车位30个只有顶棚柱子没有墙的这种,用不用上消火栓系统?可是图审意见让上消火栓,有什么依据吗?
回答:先定性,如果属于汽车库,除《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7.1.2的情况外,需要设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如属于停车场,就只要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解析:汽车库还是停车场,由建筑专业定性,建筑专业应综合考虑各专业要求,按停车场定性合适。
问题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修订版第8.3.8条要求,假如消防水量150L/s,扬程120m,按照此规范要求,怎么配置水泵比较合适。(1)方案一:1用1备,即1台电动泵(主泵,流量150L/s,扬程120m),1台柴油机泵(备用泵,150L/s,扬程120m);(2)方案二:2用1备,即2台电动泵(主泵,80L/s,扬程120m),1台柴油机泵(备用泵,150L/s,扬程120m)。
回答:视供配电情况确定,当具备6KV(或10KV)供电条件时,宜采用方案一,否则,采用方案二,但应校核流量,并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解析:对于消防泵而言,一用一备运行管理方便,但大流量泵的电机功率大,本例中方案一的消防泵功率约400KW,需要6KV(或10KV)配电,如具备条件,可以采用方案一,否则,采用方案二
问题2:单独修建的地下消防水泵房需不需要配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回答:不用。
解析:从建筑防火定性上,单独修建的消防水泵房通常分两种情况:第一种设置在工业建筑区域,可定性为戊类库房(3.1.1);第二种设置在民用建筑区域,可定性为公共建筑。
水泵房规模有限,这两种情况通常均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问题1:在计算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的时候,彩钢的坡屋面算建筑体积吗?
回答:算。
解析:建筑体积,是指形成建筑空间的屋顶和外围结构的围合体积。注:敞开式外廊等的体积,是否计入有争议,宜计入。
作者:石峥嵘 消防资源网
作者:刘丽波 黑龙江省西埃迪建筑设计院
微信号:liu13212901977
申明:建筑千差万别,规范不可能详尽所有可能,本人已发近千专题和视频,期待用一种相对合理的思路来解决普遍性问题,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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