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仙 22-10-18
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 Ⅰ~Ⅲ 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根据你的描述配电室照明电源是不需要立即切断的,另外切断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应能满足正常照度要求。
备用照明灯具应由正常照明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供电(双保险)。备用照明灯具本身必须满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即照度应该和正常照明灯具一致)。切断正常照明线路不能影响备用照明灯具使用。配电室同时有正常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属于应急照明灯具,但是备用照明是满足3h,正常照度(就几个特殊设备用房才有备用照明);而疏散照明满足照度1lx,0.5-1.5小时即可。不知您所述配电室究竟设置了几种灯具?如果切断正常照明灯具后备用照明照度不满足要求是不正常的。
配电室设置了正常照明、疏散照明、应急照明和备用照明,如切断正常照明,备用照明是否由柴发备用电源或其他应急电源供电,以保证备用照明照度不低于平时照明度,如为柴发供电,喷气时得联动启动柴油发电机,不然只靠灯具自带的蓄电池供电,不能达到正常照度要求,不知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应急照明是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的统称,备用照明只有几个特殊的设备用房才有,切断正常照明回路后备用照明自动转换到消防专用回路供电(此时还是市政电)。消防专用回路本身应能满足备用照明照度及时间要求。整个逻辑就是:火灾确认发生后,配电室正常照明无需立即切断,随火灾发展不得不断开非消防供电回路后备用照明开始启用(之前正常照明是非消防专用回路供电),此时备用照明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还不是柴油发电机供电,只有市政电力实在无法运行必须断开后才转由柴油发电机供电。另外喷气时联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的逻辑设计不合理。柴油发电机是与市政电自动互投的,没有跟其它系统联动的要求。备用照明作为特殊的应急照明,与疏散照明的区别就是照度为正常照明灯具照度,及满足不低于本场所火灾延续时间(取3小时足够了)要求,有别于其它应急照明灯具的1lx-10lx及0.5-1.5时间要求。
配电室照明灯具接至配电室内的消防双电源箱,消防配电箱不应切断电源,并且配电室设置的备用照明采用双电源互投实现,备用照明照明度不低于平时照明度,如切断照明电源,仅应急照明不能达到平时照明度要求,综上所述,是切还是不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