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设计对外经营的篮球馆、羽毛球馆设置自喷系统时应该《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哪条规定执行:
1.如根据GB50016-2014第8.3.4.1条,多层建筑,超3000个座位个数时才需设置喷淋。
2.如根据GB50016-2014第8.3.4.7条,将其定性为娱乐、游艺场所时,首层面积大于300平就需要设置喷淋系统。
【问题一】:本项目设计的篮球、羽毛球馆的喷淋系统应按以上哪条规范执行?
【问题二】:本项目设计的篮球、羽毛球馆,其定性应为体育馆?还是娱乐性质的游艺场所?
【问题三】:本项目设计的篮球、羽毛球馆,如定性为娱乐性质的游艺场所,消火栓系统应按哪条规范执行?因为消防栓的规范内容中没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规定,但却有对体育馆的设置要求,那么喷淋系统一旦按娱乐场所定性的话就否认了其为体育馆,所以消火栓设计时不按体育馆的条文设计,要按哪条规范设计呢?
【问题四】: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具体指哪些场所?是否包含这种对外开放经营的篮球馆和羽毛球馆呢?
最新问题
老师还有一个问题,这个体育馆建筑一共4500平,其中3500平(单层)为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另占地500平(上下两层共1000平)为办公和更衣区淋浴区,医疗室这些功能,且运动区域和办公淋浴区域之间有防火墙分隔,请问消火栓系统如何考虑呢?整个建筑是按体育场的规范要求设计,还是整个建筑按办公的大于10000立上消火栓进行设计,或者是可以把两个区域分开考虑,独立进行消防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