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2.2.4条,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目前有一个占地2000平的甲类厂房,个别区域涉及与水剧烈反应的物质,其余地方涉及易燃物料,请问专家同行,类似厂房是否设置消火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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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小东 22-04-26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2.2的条文说明:建筑物内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爆炸的物质,即与水能起强烈化学反应发生爆炸燃烧的物质(例如:电石、钾、钠等物质)时,不应在该部位设置消防给水设备,而应采取其他灭火设施或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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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松 回复: 石小东22-04-26
非常感谢,该部位这个词就很难把握了,主要担心的问题是后续用了水灭火,可能会造成更大损失和危害,目前常规设计就是还正常设计消火栓嘛?
石小东 回复: 一棵松22-04-26
你们这类厂房建筑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会按国家标准规范设计到位。消防设计专篇也会很好的解决这部分问题。如果是已建成项目,在你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也有相关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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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该部位这个词就很难把握了,主要担心的问题是后续用了水灭火,可能会造成更大损失和危害,目前常规设计就是还正常设计消火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