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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3.3.8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

那么供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否一面贴邻?
意见1,丙类比甲乙类危险性小,所以也可以贴邻。
意见2,不可贴邻,因为如果可以,建规3.3.8就应该写成“供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

意见3,变配电站当作丙类厂房,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时,方可间距不限。
意见4,可以贴邻,条文之所以强调甲乙类厂房,侧重的是后面的“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如果是丙丁戊类,可以用有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意见5,可以贴邻,配电室与丙类厂房当作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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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回答

林继青 21-08-21

3.3.8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

丙类厂房可以贴邻。“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是对“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的一种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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