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DL 26-05-07
最好是问清楚,一般职责不同不应该由一人兼任。网络上查询案例,东莞就有一家公司出具的维保文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详见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12/15/c8408710.html
虽然你这问的是消防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操作员都是同一个人是否可行。。。。大概率是不可以,违反了职责分离原则。
追风赶月 26-05-08
huanglong3721 26-05-12
江西南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委托单位消防维保项目,维保公示牌上面,担任消防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操作员都是同一个人,可行吗,电话总队说可行
EHS-DL 26-05-07
最好是问清楚,一般职责不同不应该由一人兼任。网络上查询案例,东莞就有一家公司出具的维保文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详见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12/15/c8408710.html
虽然你这问的是消防项目负责人和中级操作员都是同一个人是否可行。。。。大概率是不可以,违反了职责分离原则。
追风赶月 26-05-08
huanglong3721 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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