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DL 26-01-26
赵吏 26-01-26
防火卷帘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14102.1-2024 5.5.1.2 操作手动控制装置(按钮盒)或接收控制信号后,帘面的电动关闭运行平均速度应为75mm/s~300mm/s,关闭时间不应大于60s(不含两步关闭运行的中位延时时间,见5.5.4)5.5.4 两步关闭运行性能 采用疏散通道型控制器的防火卷帘应符合下述规定: a)正常电源工作状态下,接收到控制信号后防火卷帘帘面自动关闭运行至中位(距地面1 800 mm±20 mm)处停止;延时至设定时间(一般5s~60s)后,自动控制帘面继续关闭运行至下限位停止; b)正常电源工作状态下,接收到第一次火灾报警信号或控制信号,自动控制防火卷帘帘面关闭运行至中位(距地面1800mm±20mm)处停止;接到第二次火灾报警信号或控制信号,自动控制帘面继续运行至下限位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