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专家-DL 25-12-30
涛涛呀 25-12-30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甲类仓库未被列入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范围。规范明确要求的对象主要是丙类高层或地下仓库等。部分行业标准或地方文件(如《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指出,甲类仓库是否设置火自报系统应依据专门的国家标准;若无明确要求,不设置也不违反规范。由于甲类仓库存储物质具有高度易燃、爆炸风险,设置火自报系统可能增加电气火花引发事故的概率。规范更强调通过工艺防火、防爆通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等本质安全措施进行防控。若甲类仓库内同时含有丙类物料,或地方/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酌情考虑设置,但其作用有限,且需符合防爆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