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自喷灭火系统 提问

丙二类仓库喷淋系统设计流量,生产性质方便面

丙二类仓库,其中有块区域净高达到10.5m;得出此处喷淋系统设计流量达到120L/S,其他区域设计流量30L/S;总设计流量150L/S,火灾延续时间1h,这样算有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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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jinyanwu 24-12-09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不管做什么计算,首先要确定现场属于什么类型,比如丙二类,实际是不能判断的,需要继续提供如是否构成仓库危险级等。同一时间内一个防火分区内同时启动的消防设施的类别,如题所示,要判断120和30是否同时启动,如果在不同分区内,可以认为最大的喷淋流量就是120,不是150。

针对火灾延续时间,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都是1.0h。如果不是早期抑制响应喷头的话,其延续时间还不一定是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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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lniJ   回复: jinyanwu24-12-09

定性已经达到了仓库危险等级,且净高在10.5m,规范上表5.0.4-5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该就不能用了吧?所有区域防火分区都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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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anwu   回复: NailniJ24-12-12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净空高度10.5,不代表必须选择10.5对应的条款,选择最大12.0,最大储物高度10.5那一项也可以用,或者规范上表5.0.6里面相关的12.0m最大净空高度也可以用。因为最大净空高度只要不超过就能用,所以可选项不只是一个。

选择不同,流量系数就不同了,作用面积内开放喷头数也不一样了。流量就不一样了。

独立的防火分区应该只算一个最大的即可。也就是120.

当然对于5.0.5和5.0.6来说作用时间都是1.0h。

所以有时候算这些需要提供很多现场参数,比如确定喷头的流量系数、喷头设置方式、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等参数。仅仅从现场直立型或者压力值不能直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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