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若丁类厂房位于地上,面积没超5000㎡,但用于高温生产工艺,是否需要做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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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云中飞翔 24-12-02
这个规范上描述的不是太清楚,高温丁类厂房本身就会产生高温多烟,不管是否大于5000平米,都应该设置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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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anwu 24-12-03
“除”的意思就是例外,所以这个第三条就是例外,也就是不需要。
就是建筑面积大于5000㎡也不需要,更何况小于。
根据《建规》
可以看出来其实通规是进行了放宽,建规要求的是丁类大于5000就要设置排烟(不分是否高温工艺),通规大于5000需要排烟,但高温工艺除外。
潘天坤 24-12-04
个人从规范文字理解,认为:高温生产工艺的丁类厂房不需要设置排烟设施,无关面积要求
规范正文未多做描述,条文说明和实施指南也没有看到相关解释,也没有听说编制组有宣贯明确,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明确此内容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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