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丙类仓库防烟分区面积1000平方米,长边不大于36米,现有丙类仓库宽12.5米,长37米。面积462.5米,但长边约超3%以内。是否可以只划分一个防烟分区?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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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潘天坤 24-11-20
空间净高为>3米且≤6米嘛?
从烟标来说,空间净高未大于6米场所的长边最大允许长度是36米,超过的话应该分成两个防烟分区
烟标仅提及“空间净高大于6米且具备自然对流条件”的情况,楼主描述的这个情况没有特别注明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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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anwu 24-11-20
在这个上面不要打擦边球,建好了验收时候就都是麻烦,36米是个强制要求。没有测量上的误差允许。没有依据就不要放宽。比如这个防烟分区最大1000平方米面积,在测量时就可以按照5%的误差值,也就是1050平方米也是符合的。其他的就要自己领会了。
这个是消防综合教材第93页:当然这个是21版的教材,但改版应该也偏差不大
我们在涉及到消防和安全的问题时,首先要评判为不可以(从严),然后找依据,找到放宽或者特殊规定,最后可能会从宽判定为可以或不可以,这样至少是安全状态;如果开始认为是可以,但找不到其他依据,并且很多时候其实就是找不到,因为涉及的规范太多,最终会导致判定的问题其实是有问题的。对与安全和消防来说,就是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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