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省市消防设计典型问题回复汇编(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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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7: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救援口?(4条)

117.1.《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2023版)》第1.2.4.10条:
住宅是否需要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条的规定设置消防救援口?
解答: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条的条文及起草说明的解释,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2个。住宅建筑有特殊性,且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实施指南》和《建规》中均没有要求在住宅中设置消防救援口的规定。因此在新的国家规定出台之前,住宅建筑暂不考虑设置消防救援口;

117.2.《厦门市《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技术问题研讨解答(建筑专业)(2023年版)》疑难问题1
住宅每个单元应设置救援口,不需每户设置;

117.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4年版)》第2.3.3条
住宅建筑是否也要设置消防救援窗,是否必须每户都要有?若设计不在消防救援面的户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户救援?
答:住宅建筑也应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条规定设置消防救援口。消防救援口应设在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宜每户设置,也可设在公共区域,通过公共区域到达每户;

117.4.《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6.10条
关于消防救援口:【问题1】消防救援口是否不一定要用玻璃窗,也可采用非玻璃窗的窗口,只要有明显标志即可?
【答复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未对消防救援口的材质类型进行限制,但应在室内和室外设置永久性明显标志,并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
【问题2】消防救援口的净宽是否可小于1.0m?
【答复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实施指南》中,规范编制组解释了第2.2.3条。根据门窗的尺寸标准和人员救援需要,当利用外窗作为消防救援口时,外窗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应不小于l.0m,当外窗救援口的净高度不小于1.4m时,净宽度可以减小至0.8m;当利用建筑外墙上的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m,门的开口高度通常满足人员进出要求。
【问题3】住宅的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在公共区域还是每户设置?
【答复3】消防救援场地应可到达住宅每个单元,救援口可设置在住宅建筑的公共区域,也可设置在住宅的外窗、阳台。设计中应明确救援窗的位置并满足救援窗的相关要求。
【问题4】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条,1-2层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下沉广场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救援口?
【答复4】地下室面向下沉广场的救援口可参照《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DG/TJ08-2408-2022第4.2.10条的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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