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95:幼儿园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6条)
95.1.《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4.4.3条:
独立建造的小于等于3层的幼儿园、小于等于5层的中小学,其疏散楼梯可设为敞开楼梯间;
95.2.《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3.6条:
根据《建规》第5.3.2条、第5.3.13条,中小学、幼儿园为便于疏散,是否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且防火分区按层计算,不叠加。《建规》第5.3.2条的条文说明: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即本规范第5.5.13条规定以外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规范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中小学、幼儿园是教育建筑,可以设置敞开楼梯间(含三跑楼梯),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95.3.《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5.33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规定,5层及5层以下的办公楼、托儿所及幼儿园、教学楼等其他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
95.4.《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5.2.2条:
5层及5层以下(未采用开敞外廊)的普通办公楼、教学楼、幼儿园、食堂等其他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在防火分区划分时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敞开楼梯间应为三面围合的楼梯,敞开边长不应超过围合墙体长度的1/4);
95.5.《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4.0.10条:
幼儿园建筑楼梯要做封闭楼梯间吗?
处理意见:独立的幼儿园不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3条规定中需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因此不需要做封闭楼梯间。多种功能建筑内的幼儿园应根据其主要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对于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95.6.《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5.33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规定,5层及5层以下的办公楼、托儿所及幼儿园、教学楼等其他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
独立建造的小于等于3层的幼儿园、小于等于5层的中小学,其疏散楼梯可设为敞开楼梯间;
95.2.《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3.6条:
根据《建规》第5.3.2条、第5.3.13条,中小学、幼儿园为便于疏散,是否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且防火分区按层计算,不叠加。《建规》第5.3.2条的条文说明: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即本规范第5.5.13条规定以外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规范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中小学、幼儿园是教育建筑,可以设置敞开楼梯间(含三跑楼梯),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95.3.《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5.33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规定,5层及5层以下的办公楼、托儿所及幼儿园、教学楼等其他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
95.4.《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5.2.2条:
5层及5层以下(未采用开敞外廊)的普通办公楼、教学楼、幼儿园、食堂等其他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在防火分区划分时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敞开楼梯间应为三面围合的楼梯,敞开边长不应超过围合墙体长度的1/4);
95.5.《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4.0.10条:
幼儿园建筑楼梯要做封闭楼梯间吗?
处理意见:独立的幼儿园不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3条规定中需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因此不需要做封闭楼梯间。多种功能建筑内的幼儿园应根据其主要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对于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95.6.《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5.33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规定,5层及5层以下的办公楼、托儿所及幼儿园、教学楼等其他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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