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8:剪刀楼梯是否可以在首层通过同一空间到达室外?(20条)
38.1.《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2023年版)》第4.1.6条:
【问题】三合一前室的首层门厅是否要2个安全出口?
【答复】住宅建筑允许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住宅建筑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8.2.《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3.3.10条:
分别设置前室的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首层共用一个扩大前主通至室外,是否可以?
答:公共建筑的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防火分区各自的安全出口时,可不执行《建规》第5.5.10条的有关要求。分别设置的两个前室在首层可以共用个扩大前室直通室外,但扩大前室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宜不同朝向),楼梯间疏散门至首层外门不应超过30m,扩大前室内不应设置其他功能和布置可燃物,与其他区域应采取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38.3.《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4.2.3条:
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或两部疏散楼梯在首层可利用同一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等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单个面积不大于30㎡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的防火卷帘分隔,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
38.4.《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4.2.7条:
公共建筑中作为两个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在首层可通过同一个扩大封闭前室直通室外,该门厅内两个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且间距不小于5.0m,直通室外的出口宽度之和应不小于剪刀楼梯梯段净宽度之和;
38.5.《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4.1.2.2条:
住宅建筑的一组剪刀楼梯间(含楼梯投影范围内,地下室到首层的楼梯)在首层共用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时,共用扩大前室内应无可燃物且不应开设户门;
38.6.《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2020年版)》第14条:
住宅建筑采用剪刀楼梯间时,当首层的公共区元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8.7.《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20条:
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仅设1个门是否可以?《建规》第5.528条对此作了规定,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一个大堂,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可以设置一个门,但门净宽应大于等于1.4m;
38.8.《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5.12条:
当住宅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一个大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可以设置一个门,但门净宽应≥1.4m;
38.9.《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5.62条: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5.5.27条、第5.5.28条的条文说明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第5.5.27条、第5.5.28条图示注释:当两部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位,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入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要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8.10.《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5.64条:
住宅建筑疏散楼梯在首层利用扩大前室通向室外,需满足以下要求:
(1)剪刀楼梯间在首层应能各自直通室外;当确有困难且将首层大堂(扩大前室)作为进入楼梯间的前室时,各楼梯对外出口可以共用。
(2)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可利用作为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前室的同一门厅疏散至室外,当扩大前室只有一个对外疏散口时,首层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扩大前室,且门厅外门的最小合计净宽不应小于2.2m(2.5.64图示二);当首层扩大前室内设有两个疏散口时,户门可直接开向扩大前室。(2.5.64图示三)。
(3)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疏散楼梯,可经由上部住宅疏散至首层的楼梯门通向扩大前室,但上部住宅疏散至首层的楼梯不应经过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疏散楼梯通向扩大前室(2.5.64图示二);
38.11.《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5-14条:
【问题1.3.5-14]公共建筑中用于2个独立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间,在首层能否共用同一个扩大前室?
【解析】首层可以共用同一个扩大前室,但首层外门宽度需要满足两部楼梯所需要的疏散宽度之和;
38.12.《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5.24.3.1条:
住宅剪刀楼梯,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且宽度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时,在首层可以共用扩大的消防前室门厅;
38.13.《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2018年版)》第3.2条:
高层住宅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向,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且入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宜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38.14.《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5.5.2.3条:
住宅建筑的两部疏散楼梯或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此时门厅对外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m;
38.15.《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4.0.6条:
高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是否可通用一个门厅对外疏散?如果可以需采取哪些措施?
处理意见:剪刀楼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除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外,无其他门窗洞口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时,单元首层安全出口设置不应少于2个;
38.16.《武汉市施工图审查专委会建筑专业疑难问题汇总(2024年版)》第1.4条:
疑难点:高层住宅建筑地上两部疏散楼梯(非剪刀梯)在首层平面能否通过一个门厅(扩大合用前室)通向室外?
会议意见:不可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5.5.28条仅适用于剪刀楼梯间;
38.17.《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5.12条:
当住宅剪刀梯在标准层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5.5.28条规定的共用前室或三合一前室、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一个大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可以设置一个门,但门净宽应≥1.6m;
38.18.《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4.2.2条:
需要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住宅建筑,采用剪刀楼梯间或两部防烟楼梯间时,人员疏散不得经过一个楼梯间前室进入另外一个楼梯间前室(包括开敞式的阳台、凹廊等类似空间的前室);
38.19.《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5.4.2.4条:
建筑的剪刀楼梯间在首层应分别独立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以共用一个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扩大前室内不应有可燃物,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耐火性能不低于甲级的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且住宅建筑不应有直接开向扩大前室的户门;楼梯间疏散门至最近疏散外门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且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此疏散距离也不能增加;
38.20.《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4.10条:
三合一前室的首层门厅是否要 2 个安全出口?
【答复】住宅建筑允许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住宅建筑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域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问题】三合一前室的首层门厅是否要2个安全出口?
【答复】住宅建筑允许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住宅建筑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8.2.《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3.3.10条:
分别设置前室的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首层共用一个扩大前主通至室外,是否可以?
答:公共建筑的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防火分区各自的安全出口时,可不执行《建规》第5.5.10条的有关要求。分别设置的两个前室在首层可以共用个扩大前室直通室外,但扩大前室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宜不同朝向),楼梯间疏散门至首层外门不应超过30m,扩大前室内不应设置其他功能和布置可燃物,与其他区域应采取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38.3.《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4.2.3条:
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或两部疏散楼梯在首层可利用同一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等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单个面积不大于30㎡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的防火卷帘分隔,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
38.4.《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4.2.7条:
公共建筑中作为两个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在首层可通过同一个扩大封闭前室直通室外,该门厅内两个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且间距不小于5.0m,直通室外的出口宽度之和应不小于剪刀楼梯梯段净宽度之和;
38.5.《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4.1.2.2条:
住宅建筑的一组剪刀楼梯间(含楼梯投影范围内,地下室到首层的楼梯)在首层共用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时,共用扩大前室内应无可燃物且不应开设户门;
38.6.《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2020年版)》第14条:
住宅建筑采用剪刀楼梯间时,当首层的公共区元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8.7.《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20条:
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仅设1个门是否可以?《建规》第5.528条对此作了规定,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一个大堂,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可以设置一个门,但门净宽应大于等于1.4m;
38.8.《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5.12条:
当住宅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一个大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可以设置一个门,但门净宽应≥1.4m;
38.9.《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5.62条: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5.5.27条、第5.5.28条的条文说明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第5.5.27条、第5.5.28条图示注释:当两部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位,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入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要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8.10.《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5.64条:
住宅建筑疏散楼梯在首层利用扩大前室通向室外,需满足以下要求:
(1)剪刀楼梯间在首层应能各自直通室外;当确有困难且将首层大堂(扩大前室)作为进入楼梯间的前室时,各楼梯对外出口可以共用。
(2)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可利用作为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前室的同一门厅疏散至室外,当扩大前室只有一个对外疏散口时,首层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扩大前室,且门厅外门的最小合计净宽不应小于2.2m(2.5.64图示二);当首层扩大前室内设有两个疏散口时,户门可直接开向扩大前室。(2.5.64图示三)。
(3)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疏散楼梯,可经由上部住宅疏散至首层的楼梯门通向扩大前室,但上部住宅疏散至首层的楼梯不应经过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疏散楼梯通向扩大前室(2.5.64图示二);

38.11.《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5-14条:
【问题1.3.5-14]公共建筑中用于2个独立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间,在首层能否共用同一个扩大前室?
【解析】首层可以共用同一个扩大前室,但首层外门宽度需要满足两部楼梯所需要的疏散宽度之和;
38.12.《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5.24.3.1条:
住宅剪刀楼梯,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且宽度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时,在首层可以共用扩大的消防前室门厅;
38.13.《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2018年版)》第3.2条:
高层住宅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向,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且入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宜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38.14.《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5.5.2.3条:
住宅建筑的两部疏散楼梯或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此时门厅对外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m;
38.15.《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4.0.6条:
高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是否可通用一个门厅对外疏散?如果可以需采取哪些措施?
处理意见:剪刀楼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除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外,无其他门窗洞口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时,单元首层安全出口设置不应少于2个;
38.16.《武汉市施工图审查专委会建筑专业疑难问题汇总(2024年版)》第1.4条:
疑难点:高层住宅建筑地上两部疏散楼梯(非剪刀梯)在首层平面能否通过一个门厅(扩大合用前室)通向室外?
会议意见:不可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5.5.28条仅适用于剪刀楼梯间;
38.17.《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5.12条:
当住宅剪刀梯在标准层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5.5.28条规定的共用前室或三合一前室、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一个大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的大堂可以设置一个门,但门净宽应≥1.6m;
38.18.《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4.2.2条:
需要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住宅建筑,采用剪刀楼梯间或两部防烟楼梯间时,人员疏散不得经过一个楼梯间前室进入另外一个楼梯间前室(包括开敞式的阳台、凹廊等类似空间的前室);
38.19.《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5.4.2.4条:
建筑的剪刀楼梯间在首层应分别独立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以共用一个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扩大前室内不应有可燃物,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耐火性能不低于甲级的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且住宅建筑不应有直接开向扩大前室的户门;楼梯间疏散门至最近疏散外门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且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此疏散距离也不能增加;
38.20.《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4.10条:
三合一前室的首层门厅是否要 2 个安全出口?
【答复】住宅建筑允许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住宅建筑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域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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